各会员企业和有关単位:
11月23日,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(二次征求意见稿)开始公开征求意见。为了使茶叶包装标准更加符合产业实际情况,请大家予以高度重视,认真阅读,对2号修改单(二次征求意见稿)的内容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,反馈意见应发送电子邮件至KJBZ@miit.gov.cn,并请同时发送至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邮箱hxlacyjl@163.com(邮件主题注明: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),并附上科学的验证依据。
通知原文如下:
公开征求对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2号修改单(二次征求意见稿)的意见
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(二次征求意见稿)的编制工作。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现对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(见附件1、2)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9日。 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》(见附件3)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: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)。 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3日-2023年11月29日 联系电话:010-68205261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3年11月23日
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第2号修改单(二次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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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第2号修改单(二次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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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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